買預售屋注意事項如下:
可參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銀行估價需要取得房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相關資料,如權狀、土地登記簿謄本。
一般建商領到使用執照後,會找幾家配合銀行提供借款人選擇,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會審核房屋價值、個人信用,再決定借款人是否有貸款資格,以及實際的貸款成數。此時一定要確認貸款種類、貸款利率、攤還方式等細節,並詢問清楚每一份資料的用途。
在對保時通常會簽下「撥款同意書」,也就是過戶時,建商即會領取到銀行的撥款。
預售案交屋時,若遇有景氣變動或個人貸款成數不足時,建設公司可能提供短年期的公司貸款給消費者,不過報稅時無法扣抵公司貸的利息支出。
建議參考以下方法,亦歡迎找專業的信義房屋為您做專業諮詢,我們很樂意為您服務。
依113年9月20日起實施「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借款人以名下定存單向金融機構質借(或為十足擔保),資金用於購置該住宅者,屬於「另以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定存單質借與購置住宅貸款兩項貸款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本規定貸款成數上限。
依據名下房子是否已有房貸而定,詳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