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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
Functional Committees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組織規程
信義房屋自2007912日起,聘請3位在企業管理、法律及金融具豐富經驗之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並於2013年董事改選增加1名獨立董事席次,執行相關法令所規定之監察人職權,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為目的。有關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出席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各年度年報。如您有任何建言或申訴事件,需要與本公司審計委員溝通者,歡迎您的來信。

審計委員會申訴及建言信箱:
AuditCommittee@sinyi.com.tw

薪酬委員會

組織規程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機能,協助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報酬,信義房屋於2010年8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並訂定「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執行下列事項為主要職掌: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具激勵性獎酬計劃或股份基礎給付之員工酬勞計劃之審議。
  • 本組織規程之修正建議案。
  • 董事會交議之其他案件。
薪酬委員會目前成員為本公司4位獨立董事,自成立以來運作情形良好。

提名委員會

組織規程

成員由董事會推舉5名董事組成,其中包含所有獨立董事。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提名委員會職權如下:

  • 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 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組織規程
202310月成立董事會下功能委員會「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針對重大議案先行審議與查核,強化董事會的決議品質。功能委員會由董事長、兩位獨立董事、兩位高階主管(副總經理)組成,每季召開一次。其主要職責包括:
1.審查公司永續發展方向、策略及目標與年度計畫,並擬定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2.審查及監督企業倫理及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追蹤。
3.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4.修訂本委員會之組織規程。

委員會成員

第15屆董事會之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姓名 職稱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周耕宇 董事長
李伊俐 獨立董事
吳志偉 獨立董事
林文政 獨立董事
陳淑娟 獨立董事

召集人委員

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1.審計委員會負責審議之項目: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2. 本屆委員任期:2025年5月21日至2028年5月20日。

3. 出席情形:截至2025年6月審計委員會共開會5次,平均出席率為 95%,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李伊俐 - 100%
委員 吳志偉 4 1 80% 4/28委託其他委員出席。
委員 陳淑娟 1 - 100%
委員 林文政 1 - 100%
前委員 顏漏有 4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4次。
前委員 詹宏志  4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4次。
合計 19 1 95%

 

 

薪酬委員會

  1. 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兼任其他公發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召集人)
    林文政 (1)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2)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1
    獨立董事 李伊俐 (1)為審計委員會成員,擁有多年外資銀行嚴謹風險管理經驗及具備事業經營實務,協助本公司更多元、創新年輕之思維。
    (2)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董事 陳淑娟 (1)為審計委員會成員。
    (2)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1
  2. 本屆委員任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8年5月20日。
  3. 出席情形:截至2025年6月薪酬委員會開會4次,平均出席率94%,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林文政 1 - 100%
委員 李伊俐 4 - 100%
委員 陳淑娟 1 - 100%
前委員 詹宏志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顏漏有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吳志偉 2 1 67% 4/28委託其他委員出席。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合計 14 1 94%

4. 2023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日期及議案審議資訊:下載PDF
 

提名委員會

  1. 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委員計4人:
    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兼任其他公發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召集人)
    陳淑娟 長年擔任外商銀行總經理及上市櫃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具豐富人才遴選經驗及組織管理能力。
    獨立董事 李伊俐 長年擔任上櫃公司總經理,具豐富人才遴選經驗及組織管理能力。
    獨立董事 林文政 為國立大學人力資源所副教授,並長年擔任上櫃公司獨立董事,具豐富人才遴選經驗及組織管理能力。
    董事 周耕宇 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具豐富人才遴選經驗及組織管理能力。
  2. 本屆委員任期:2025年06月27日至 2028年5月20日。
  3. 出席情形:截至2025年6月提名委員會開會3次,出席率100%,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陳淑娟 - - -
委員 李伊俐 3 - 100%
委員 林文政 - - -
委員 周耕宇 - - -
前委員 詹宏志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顏漏有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吳志偉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周俊吉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合計 15 - 100%
 

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1.本公司之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兼任其他公發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家數
召集人 周耕宇 本公司之董事長兼轉型長,具第一線業務人員經驗及歷練幕僚單位,同時具有卓越的數位科技能力。專業背景涵蓋了營運管理、領導決策、產業知識、企業永續等多方面,致力於以創新思考引領傳統產業邁向新的境界,未來將繼續領導信義房屋,共同打造永續發展的願景。
委員 陳淑娟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擁有長期擔任外商銀行總經理及副總裁的豐富經歷,具備企業營運管理、領導決策、危機處理、產業知識等各項專業能力,以及擔任多間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了解企業永續發展之重要性。
委員 林文政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及國立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之副教授,以及在多家上櫃公司擔任獨立董事的豐富經驗,了解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將有助於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方面的表現。

  2. 本屆委員任期:2025年06月27日至 2028年5月20日。
  3. 出席情形:截至2025年6月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3次,出席率92%,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周耕宇 3 - 100%
委員 陳淑娟 - - -
委員 林文政 - - -
前委員 顏漏有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吳志偉 2 1 67% 4/28委託其他委員出席。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前委員 楊百川 3 - 100% 舊任。應出席次數3次。
合計 11 1 92%